为什么我的陶瓷产品明明申请了版权却仍然无法阻止侵权?
登记了版权还需要再申请外观专利版权吗?
陶瓷外观专利对原创者有什么重要的意义?
5月17日下午,研究院特邀亚太知产联合举办“知产保护:外观专利与版权的区别”主题沙龙,亚太专利代理师骆锴滨作为主讲人,聚焦知识产权保护中外观专利与版权两者的区别,用生动的案例,为现场观众做了一场精彩的知识产权讲座。县人民检察院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文旅局、县工商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活动现场。
沙龙中,骆锴滨首先为观众详细区分外观专利与版权差别。所谓外观设计,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、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。而所谓版权(著作权),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,包括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。
骆锴滨谈到,尽管二者均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,但在实际应用中却有很大差别。举例来说,在保护条件方面,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。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、原创性。而保护范围方面,专利侧重于专利权人可以许可或禁止他人实施专利权所覆盖的技术;版权侧重于禁止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。在适用领域,专利权适用于工业生产领域;著作权适用于文学、艺术领域。
部分申请人认为,产品外观已通过版权登记而获得了保护,就没有必要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。但事实上,后者的保护力度和赔偿力度要大得多。仅通过版权维权,权利人获得的赔偿费用可能低于侵权人获得的利润,导致侵权人铤而走险继续侵权,或赔偿额不足以平衡权利人的维权支出(时间、金钱、精力),打击权利人的维权积极性,甚至放弃维权。
因此骆锴滨在沙龙中特别强调,仅有版权,无法达到有力的保护效果,建议外观设计专利和版权登记同时申请。
沙龙过程中,相关领导也谈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,并总结了近年来德化在陶瓷作品版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,推动形成了“人人尊重知识产权”的良好社会环境。
干货满满的专家分享结束后,与现场观众就版权专利的细节问题一一进行答疑解惑,其中不乏趣味笑点,整场沙龙洋溢着轻松的氛围。